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财经新闻 > 正文
 

广电总局不再批建事业性广电集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海口22日电】21日至22日在海南省博鳌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国家广电总局明确表示: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原因是作为喉舌性质的电台、电视台组建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容易与社会上一般理解的产业集团的概念相混淆。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代表广电总局在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指出,广电总局今后只允许组建事业性质的广播电视台或总台,此前已经成立的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可以将集
团改为总台,如果要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就一定要把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新的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

  国家广电总局的决定显示:事业产业分开运营是下一步广电系统深化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

  赵实进一步阐明说,广电系统事业和产业分开运营后,电台和电视台由政府设立,实行国有事业体制,但电影、电视、网络以及大众娱乐类、社会服务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属于产业经营范围,将面向市场,严格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市场主体,进行产业化运营;部分频道、频率允许组建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但吸纳的社会资本不超过49%。(23A7)






新浪财经24小时热门新闻排行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