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立栋2日北京报道】央行称现行规定已不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往
来的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据悉,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同时废止。
在回答为什么要提高限额时,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对外交流日趋频繁,现行规定每人每次6000元出入境携钞限额已不能满足我国居民出国旅游、商务、留学等方面的需要。从目前的旅游动态看,中国内地旅游者赴香港、澳门、周边亚洲国家旅游日益增多。由于许多国家和地区愿意接受人民币,而且中国内地旅游者有在当地大量购物的偏好,因此相当多的出境旅游人员携带较多的人民币。另一方面,外国旅游者在我国境内的花费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随着国内旅游业的发展,境外旅游者在我国境内旅游、生活花费不断提高。同时,随着人民币流出境外数量的不断增加,持有人民币的境外人员希望提高人民币的入境限额,以满足其在我国境内的消费需要。
在回答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考虑的主要因素时,央行表示,首先因为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1993年,我国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1331元,当年公布的出入境限额为6000元,是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4.5倍。到2003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4089元,是1993年的3倍多,如按1993年的比例测算,人
民币出入境限额调整至20000元/人次是适当的。其次是出境旅游人员的境外消费需求情况。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居民出境旅游的人数逐年增加。根据旅游机构提供的情况测算,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调整至20000元/人次,可以满足大多数出境旅游者的需求。(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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