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跟进“新资本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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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刘彩娜15日北京报道】 记者从银监会获悉,中国仍将执行1998年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通过两步走和双轨制,争取在2007年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或者超过8%,争取在到2009年10家左右的大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内部评级法进行资本监管。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今天召开的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国际研讨会上做出了上述表示。
“两步走”就是先执行好1988年资本协议,商业银行应首先按照《商业 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要求,大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在2007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时,确保绝大多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可以达到或超过8%;与此同时鼓励大银行开发内部评级体系,当条件成熟时采取内部评级法进行资本监管。“双轨制”就是将来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不搞“一刀切”,具备条件的大商业银行采取《新资本协议》进行资本监管;对其它银行,继续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实施资本监管。(16A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