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乱占滥用土地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 国土资源部再祭重拳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3:22 中华工商时报 | |||||||||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坚决制止乱占滥用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决定,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认真抓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发展改革部门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检查去年以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和土地审批情况,整顿违法批地、非法占地的行为;会同农业部门抓紧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同时要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工作;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情况清理检查;配合监察、农业和审计部门开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特别是拖欠补偿安置费问题的检查;继续配合监察部门开展对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执法监察。各专项检查要严格按照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查清和纠正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通知》明确,根据国务院《紧急通知》要求,集中半年左右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暂停审批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在此期间,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暂停办理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授权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暂停办理应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卫生、教育等重点建设项目及相配套的拆迁安置,因建设期限、施工季节的需要,确需在近期施工建设的项目用地,须报国务院批准。(26A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