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不等于付费电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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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10:14 经济参考报 | |||||||||
在3月22日召开的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主题论坛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张海涛指出,以前的观点认为应该通过付费电视业务的发展来推动数字电视发展,但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数字电视的发展应该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付费电视只是在此基础上的一个业务,而不是发展数字电视的动力。 主流观点一直认为,数字电视的主要经营模式是用户根据个人需要,定制个性化内
张海涛介绍,依靠用户付费发展数字电视的模式主要是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但是却没有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国外,电视业务是一个充分市场化运作的行业,国家对电视节目内容管制宽松,付费形式也被广大用户接受。但是,在我国,电视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行业,政府管制严格,而且用户从来没有交费的习惯。因此,发展我国数字电视不能照搬国外的商业模式,应该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他介绍,在我国发展数字电视要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如青岛的数字电视发展十分迅速,主要原因就是青岛将数字电视作为一个信息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电子政务信息、生活咨询、新闻点播等业务,并为用户免费发送机顶盒。这些业务的收费只是在原有有线电视费用上,每月加收10元。而每个频道月租几十元的所谓付费数字电视只是这个平台上的业务之一,用户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开通,也可以不开通。这样,数字电视发展的主要动力就来源于政府而不是用户。 有关专家认为,广电总局发展数字电视思路的转变将加快数字电视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将付费电视概念与数字电视发展加以区分将坚定电视台数字化改造的决心,也为设备商和内容服务商明确了数字电视的发展方向。但是,相关政策能否最终落实还有待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