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企改革又有大动作。今年,深圳市将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股权激励的长效经营机制,并将和去年实行的年薪制结合起来。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国资办获悉,去年深圳实行年薪制的市属国有企业有35家,国企老总们的平均年薪达到51.6万元(税前收入)。但与此同时,老总们的收入呈现“两极分化”的局面:最高年薪为96万元,最低年薪为10.8万元,差距达8倍。深圳市国资办主任贾和亭
介绍说,在年薪制实施以前,由于片面强调激励作用,忽略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导致企业薪酬分配上出现四大问题:一是企业经营者自定自发薪酬;二是管资产和管分配脱节,国有资本出资人对工资分配监管不到位;三是企业薪酬与效益不挂钩,没有真正的考核和奖惩;四是企业工资能高不能低,能增不能减,居高不下,普遍工资奖金失控,如深业集团下属泰然公司董事长就自定、自发薪酬,2002年各类收入高达499.5万元。新的年薪制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企业的“老板”,根据市政府年薪制办法,考核、计算所属国企经营者的年薪。
深圳35家企业中,2003年年薪最高的是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老总,获年薪96万元,其公司利润总额增长幅度大,年薪也比上年提高了32%,而能源集团和机场集团等在扣除垄断企业系数后,老总年薪分别为72.89万元和78.5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2%和23%。而年薪最低的国企有3家,其老总去年仅有基本年薪,分别比2002年降低了62.11%、76.63%和68.85%,最低者仅有10.8万元。 (9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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