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开幕的2004年度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透露,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全国省级和省级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动。
他同时建议,2004年发电用煤重点合同价格在2003年合同基础上平均每吨上调不超过12元。
张国宝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全国燃煤电厂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83%,这次调价的只是燃煤电价,而水力发电的电价不动,再加上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动,因此,实际用户的用电价格将上涨每千瓦时0.8分钱。
12月份以来,由于全国煤炭价格出现普遍上涨,上涨幅度大多超过12元/吨,因此,这次国家发改委建议的指导价是否能被煤炭企业所接受,还要看煤电两个行业的“谈判”情况。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确保元旦、春节和今冬明春煤炭供应。明年,国家将采取三项调控措施,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一是适当加大对煤炭行业的投入力度,尽快改变煤炭生产后备资源不足、缺乏后劲的局面。二是合理调控煤炭特别是焦炭出口,缓解国内生产、运输和消费需求偏紧的状况。三是加快煤炭企业改革,从根本上增强煤炭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26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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