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和上海市司法局日前在上海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就法律信息和法律文件的交流、专业人才培训、两地律师在世博会等领域进行更紧密合作。
在双方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准备采取哪些举措展开两地的法律服务交流的问题时说,沪港合作前景广阔,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不一样,全球经济正在走向一体化,律师的往来是着眼长远,为专业的发展搭建一个好
的平台,香港相当开放,沪港两地的律师往来会使法律服务更有效率,经济一体化不能限制在某一个地区。内地正在全面地开放市场,两地律师的紧密结合,可以吸取两地法律服务的经验,当市场全面开放时,内地处理一些问题会更容易些。对两地来讲,合作交流的好处是长远的,宏观的。从历史上看,我们能在这方面逐步发展合作,两地律师交往的经验也告诉我们,两地有共识,共同推动市场化的发展。
今年6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签署,法律服务业的合作也包括在内。梁爱诗在随后的讲演中表示,内地和香港加强法律服务合作,有益于提升两地法律服务水平。她特别提及司法部最新出台的4个规章和1个决定,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在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港澳律师可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港澳律师事务所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梁爱诗说,这些新规定作为落实CEPA的具体配套措施,相当齐备,深受法律服务业的欢迎。(15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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