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田纳西州一家不起眼的电子公司出面起诉“中国造”,动机何在?针对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
25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部分电视机生产商向美国市场倾销其产品,初裁长虹税率为45.87%、海尔40.84%、海信40.84%、康佳27.94%、飞利浦40.84%、创维40.84%、SVA40.84%、TCL31.35%、厦华31.70%、国内其它78.45%。消息传来,沪深两市彩电类上市公司
股价均有小幅波动,26日,长虹股价收于6.98元,下跌0.32元。同日,长虹发布公告,称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对公司产品开拓美国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作好充分准备,争取美国商务部作出公平、公正的终裁。
当记者就此事询问长虹公司时,该公司新闻发言人称,得知初裁结果,长虹公司感到非常震惊。作为国内上市公司和中国家电业杰出代表,长虹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国际规则,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都有合理的利润率。在美国极为苛刻的产品准入要求之下,长虹仍然能以高科技、高品质、高性能、极低退货率的产品满足美国市场的需要,得到了美国消费者的肯定。不仅如此,长虹对美国的出口还带动了美国流通行业大量增加的就业机会,扩大了美国的外贸收入,增加了美国的税收来源。
然而,今年5月2日,美国田纳西州一家不起眼的五河电子公司以“不公平贸易”为名,会同两家电子业工会组织向美国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立案申诉,对象为中国及马来西亚的彩电生产企业。这家成立仅六年、顶峰时期员工也不过700人的彩电装配企业顿时让中国彩电业“屏住呼吸”。在申诉书中,五河公司指控中国和马来西亚向美国出口的彩色电视机(主要是21英寸以上)以低于各自国内生产成本的价格在美国销售:“这会迫使美国的厂家即使降价也难以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结果会是美国的产业工人失去工作。这会损害乃至摧毁整个行业。”
在五河公司的指控中,长虹首当其冲。据统计,去年中国出口的彩电在美国市场约占13%左右,约400万台,其中有300多万台来自长虹。自从2001年7月第一辆直达美国的长虹专列从绵阳驶出,长虹打造世界级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呼声日益高扬。去年,长虹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32.27%,达到125亿元,其中彩电占75.21%;出口55亿元,同比增加47亿元,增长幅度超过600%。而一旦反倾销美方胜诉,按美国法律规定,提高关税的期限将会是5年,对于刚刚打开美国市场的长虹,无疑是当头一棒。
对于此次初裁涉及的国内彩电企业税率,长虹认为,税率无论高低,在商业上的实质结果都是一致的,都将直接阻止国内彩电企业对美出口。所以,起诉方的真正动机是将“中国造”挡在国门之外,是全面封锁中国彩电行业。这是一次艰难的博弈,支持这次行动的美国本土彩电生产企业名单中还包括三洋、东芝、索尼等日资在美企业。专家认为,此次申诉虽为美国本土企业出面发难,但实质上是跨国公司对全球市场及特大区域性市场原有格局的维护。目前全球彩电市场基本为欧日韩企业割据,东南亚、墨西哥等地已成为他们的出口制造基地。而中国的异军突起恰恰是这些企业不愿看到的局面。如果反倾销成功,中国彩电的竞争力将就此消失。
长虹公司认为,中国彩电业一贯遵循市场经济守则,是国内最具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因此,虽然初裁结果对国内企业不利,但初裁不等于终裁,最后需要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更进一步的核查及审理,结果可能有新的裁定。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长虹呼吁并希望中国所有彩电企业抛弃幻想,团结一致,力争在DOC、ITC终裁取得积极成果。本报记者陈露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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