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大城市里总是受轻视的。一到年底,农民工更被视为洪水猛兽,居家附近有施工工地的居民更是全民总动员,提高警惕。在一些人的眼里,年底要回家而又没有挣到钱的个别农民工似乎总要趁机卷一笔才走。
不可否认的是,口袋空空的农民工的确正在成为社会治安不稳定的隐患。可在隐患之后,这全都是农民工惹的祸么?
进城务工的农民落实不了居住权、子女受教育、医疗保障以及失业救济等等待遇,常常受到歧视,这已经被农民工们以一种麻木心态接受,但是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为这个城市添砖加瓦忙活了一年,遭受着城市人的白眼和冷漠,年底要回家的时候,却不得不头疼于工钱无处申领。农民工就是这样的弱势群体。
曾经看过一个反映农民工生活的纪录片,介绍了一首农民工之歌,“这个城市灯火璀璨,但没有一盏属于我。的确,城市的辉煌离不开农民工的劳动,但是每到年底,拖欠扣发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个体企业和建筑行业尤其严重。据报道,仅到2002年底,北京市建筑企业拖欠的民工工资已累计高达30亿元。
占中国人口近70%的广大农民,是基本权利保障最薄弱的环节,农民的权益与城市居民相比不平等,这已是中国社会发展失衡的重要表现之一。
有学者说,一直以来,农民都是社会的付出者。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长期存在,农村税费问题,近年来已经大有缓解的银行白条,使农民遭受着三重压迫,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在不少地区,外出打工农民的收入已经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然而年底来到,农民工们担负着家庭的希望,希望带上一年的收入回家过年的时候,却没有人为他们的收入作保障。
依据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但长期以来,民工卫生条件普遍糟糕、工资经常被克扣、劳动安全时常得不到保障,劳动权益被侵犯和践踏成为民工生活中的一种常态。而本应履行保护之责的劳动行政部门却屡屡缺位,劳动工被排除在整个城市劳动保护体系之外,用人单位侵犯他们劳动权益的行为常常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忽略掉。
当流动的农民工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危及社会治安的时候,人们才开始意识到问题的紧迫,于是乎,民工的工资问题终于成为众矢之的。
北京表示,从12月开始至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北京市劳动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与此同时,由工程不良转包引发的工资拖欠可以找总承办方解决的条文也开始实施;四川公布拖欠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负连带责任;湖南的《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出台……
尽管现在政府所做的只是将原本属于民工们的权益还给他们,但是,这总比不做的好——毕竟农民工有了更多保障。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为日常行为,无须等到年底席卷全国的民工讨薪运动开始后,才闪现出劳动行政部门的身影。(10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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