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国商务部的初裁,我国的彩电企业普遍表示震惊和不满,尤其对美国将以印度作为替代国计算我国彩电的“正常价值”表示抗议。“我们感到非常震惊”,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昨日表示,长虹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国际规则,长虹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都有“合理的利润率”,此次初裁涉及的国内彩电企业的税率无论高低,在商业上的实质结果都是一致的,都将直接阻止国内彩电企业对美出口。“所以,长虹认为,起诉方的真正动机是将‘中国造’挡在美国国门之外,是全面封锁中国彩电行业。”刘说。
他说,长虹呼吁中国所有彩电企业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抛弃幻想,团结一致”,力争终裁取得积极成果。TCL、康佳、创维也向本报发来声明表示,他们的彩电在美国的销售是健康的,价格也是合理的,不存在所谓倾销问题。
他们均表示不会因为美国的裁定而改变国际化的基本战略,也不会放弃美国市场。希望通过生产更加先进的彩电来尽量扩大出口。
抗议替代国计算规则
此外,有彩电企业表示,对美国将以印度作为替代国计算我国彩电的“正常价值”表示抗议。他们要求美国尊重中国实际情况,尊重中国企业成本实际情况。
由于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DOC在反倾销调查中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时,一直采用第三国替代的办法,即用外国相关生产要素的价格来计算中国产品的成本。在这场彩电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将印度视为中国产品的替代国。
替代国规则本身给中国应诉企业带来不便,并使中国产品成本被严重高估的可能性大为增加。举例说,中国企业在应对美方核查时不能提供一个车间一天用了多少钱的电,只能提供用了多少度电,然后美方将印度的电费标准计算在中国用电量上,得出中国产品的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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