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彩电存在倾销行为
新华网华盛顿11月24日电(记者王振华)美国商务部24日公布的一项报告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彩色电视机存在倾销行为。
报告称,美国商务部初步认定中国彩电在美国市场以低于公平价格销售。商务部计划
在继续进行调查后于2004年4月作出最后裁定。
被初步裁定在美国市场倾销彩电的中国彩电生产商包括康佳、长虹、TCL、厦华等公司。
如果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中国彩电在美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美国政府将从公布初步裁定结果前90天开始对这些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完)
长虹公司就“美商务部初裁我国倾销彩电”一事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得知初裁结果,长虹公司感到非常震惊。长虹公司作为国内上市公司和中国家电业杰出代表,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国际规则,长虹公司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都有合理的利润率。在美国极为苛刻的产品要求之下,长虹仍然能以高科技、高品质、高性能、极低退货率的产品满足美国市场的需要,得到了美国消费者的肯定。不仅如此,中国企业对美国的出口还带动了美国流通行业大量增加的就业机会、扩大了美国的外贸收入、增加了美国的税收来源,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
此次初裁涉及的国内彩电企业的税率:海尔40.84%、海信40.84%、康佳27.94%、飞利浦40.84、创维40.84%、长虹45.87%、SVA 40.84%、TCL31.35%、厦华31.70%、国内其它78.45%。以上税率无论高低,在商业上的实质结果都是一致的,都将直接阻止国内彩电企业对美出口。所以,起诉方的真正动机是将"中国造"挡在国门之外,是全面封锁中国彩电行业。
长虹公司认为,中国彩电业一贯遵循市场经济守则,是国内最具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因此,虽然初裁结果对国内企业不利,但初裁不等于终裁,最后需要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更进一步的核查及审理,结果可能有新的裁定。目前中国机电商会正积极组织全行业努力争取行业市场经济导向地位。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长虹呼吁并希望中国所有彩电企业抛弃幻想,团结一致,力争在DOC、ITC终裁取得积极成果。
长虹公司目前的国内外经营状况十分良好,并不断拓展及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发力度。在欧洲市场,截止现在今年出口已相当于去年的10倍,长虹背投更是成功打入欧洲主要连锁店-家乐福,在希腊、法国等地三天内被抢购一空;在中东、俄罗斯、东南亚等市场,长虹都在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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