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将加强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日前央行调整了其主要职能。
调整后,人民银行有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拟订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等14项职能。
与监管职能分离前相比,这次调整后,中央银行职能最大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两个增加”。这是指,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和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监管职能分离后,人行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方式将发生重要变化。“两个增加”,即增加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
适应这次职能调整和转变,这次“三定”规定对人民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也做了适当调整,共内设了18司局。新设立的司局包括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和征信管理局,原来的保卫局改为反洗钱局。
为了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促进货币市场与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协调发展,这次人民银行设立了金融市场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征信管理工作先从信贷征信起步的要求,人民银行先设立了信贷管理局。
为保证人民银行履行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职责,这次人民银行设立了金融稳定局。
中央银行作为社会资金清算服务的最终提供者,能通过对大额资金流动的监测发现可疑资金的线索。因此,“三定”规定中,明确今后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30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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