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刚刚闭幕的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了解到,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实现了职能的调整和转变,并确定了作为国内国际企业组织(雇主)代表的地位。此项工作被会长陈锦华称为是中国企联在新时期的立命之本。
记者了解到,自1997年以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就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紧紧围绕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这一宗旨,不断开拓创新,确
立了雇主组织地位,调整了服务功能,扩大了服务领域,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已基本上实现了职能的调整和转变。
本次大会上,中国企联的宗旨和作用被明确确定为:“本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企业家(雇主)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
中国企联还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是中国企业(雇主)组织的代表。
自1983年中国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以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一直作为中国雇主组织的代表,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参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活动。
2001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代表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代表工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代表雇主正式建立起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2001年11月20日至21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三方四家在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在我国劳动关系发展史上是第一次,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拉开了全国推进三方机制建设工作的序幕。
据悉,2003年6月,国际雇主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为国际雇主组织正式会员的决议,并强调,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在国际雇主组织、在所有国际劳工组织活动中是中国的惟一代表。至此,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作为国内国际企业组织(雇主)代表的地位正式确立。(18A1)?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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