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是否立案 抗诉起诉资格是突破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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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 11:38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日前自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获悉,美国商务部决定是否对我国彩电进行反倾销立案的时间———5月22日日益迫近,商会正根据日前与有关彩电企业达成的应诉意见,为即将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行业损害听证会准备抗辩材料。 商会法律部给本报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日前有关企业代表一致表示要团结一致积极应诉,并委托机电商会代表我国彩电行业,聘请Pau l H a s tin g s律师事务所,立即开始 机电商会认为,按照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质疑美起诉方的起诉资格,我彩电对美国出口并没有对美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据了解,尽管我国彩电出口和前一年相比,确实有明显增加,但在美国整个进口份额中,从数量上只占11%,并不足以造成美国的产业损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即将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听证会上,中方将对五河电子的起诉资格进行重点质疑,同时力争获得美国相关进口商的支持,向美国相关部门进行游说。 2003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及美两家工会组织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对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52CM以上彩电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我国的长虹、海尔、康佳、创维等主要彩电生产企业均为涉案企业。据我海关统计,去年我国对美国出口涉案产品的金额达4.8亿美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遇到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件。 据悉,起诉方提出的倾销幅度为37.53%-84.17%(其中,27英寸平面彩电为67.15%,普通彩电为37.53%,其它为84.17%)。调查期为2002年7月至12月。替代国为印度。起诉方提出,美国在1999-2002年这4年内进口涉案产品激增,2002年的进口是1999年的10倍。进口的激增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 根据美国反倾销法的有关程序,5月22日,美国商务部将决定是否立案;6月1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中国输美彩电是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进行初裁。(杨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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