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美国企业针对中国出口彩电向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反倾销”诉讼后,立即引起国内彩电企业的强烈关注。据悉,ITC已于昨日接受美国五河电子公司等三家提出的反倾销讼诉,并将对此展开调查。
昨日,国内彩电巨头之一的创维集团召见国内各主要媒体,其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副主席刘辉阳就目前反倾销案的最新进展和国内企业的应对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黄宏生认为
,对于应对此次反倾销诉讼的前景,国内企业比较乐观。
“汤姆逊”伺机报复?
据了解,本次针对中国彩电出口的反倾销诉讼,是美国各类反倾销提案反应最迅速的一次。创维方面表示,这次反倾销的提出,主要是由于去年下半年中国对美国彩电市场出口的迅猛增长所致。
刘辉阳介绍,每年美国市场的彩电销售容量在2000万台左右,然而从去年开始,中国对美彩电的出口从原先近似为“零”陡然增长到了500万台左右。近四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被强占,成为了此次反倾销案的直接导火索。
据德国JFK公司公布的统计结果,原来美国彩电市场占有率最高的SONY、RAC等品牌,去年12月份的排名已经跌至中国主要品牌之后,大部分美国彩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中国企业的冲击。
据创维方面透露,拥有美国知名家电品牌RAC的法国汤姆逊公司是本次反倾销案的背后主谋。其实早在今年一季度,汤姆逊就已经对中国彩电的美国出口情况,向中国信息产业部提出了异议。目前反倾销提案对中国有实力的彩电企业的一网打尽,显然早有预谋。
明年二月“判生死”
黄宏生表示,以目前的情况分析,本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会对本次反倾销诉讼立案已成定局,现在国内企业最主要的是要完成好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件发放的问卷工作。“如果不去应诉,或者应诉不严谨,到明年二月份,等于是对中国的彩电出口判了死刑。”黄宏生认为,根据目前掌握的应诉情况,中国企业的赢面很大。
刘辉阳透露,被列于产品“倾销”的条件主要有三个:产品售价低于成本、出口价格低于本国市场以及出口市场价格低于其它出口国家市场。目前,国内各个企业正就此三方面的要求,对去年7月1日至12月31的彩电出口销售情况作材料整理,“证明没有涉及倾销条件,应该比较容易。”
据了解,此次反倾销案件的最终裁决日期定在2004年2月7日,黄宏生表示,此次反倾销法案不会对今年中国企业的彩电出口造成影响。
国内企业“联合应对”
昨天创维方面同时透露,针对此次反倾销法案的提出,国内彩电可能将采取“联合应对”的方法。但是,所谓的“联合”决不是所有企业的联合,是根据各自企业的出口销售类别、份额和售价情况,相类似的企业做出联合,以便企业能挑选最合适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在谈判和应诉上占据主动,扩大胜诉概率。
有消息称,目前被诉六家企业中的创维、康佳、TCL和海信四家有意成为一个“联合应对体”。本报记者张浩
美国反倾销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损害成立的初裁
5月2日:递交起诉书
5月12日:ITC决定是否接受起诉书
5月17日:ITC向美国进口商和生产商发出问卷
5月22日:ITC听证会
6月15日:ITC出初裁结果
第二步:美国商务部(DOC)作出倾销的裁定
5月22日左右:DOC受理本案(最迟不迟于6月12日)
10月12日左右:DOC作出倾销成立的初裁(可能向后推迟50天) 初裁后1个月内:DOC到中国实地核查
2003年12月24日:DOC作出倾销成立的最终裁决
第三步:ITC作出损害成立的终裁 2004年2月7日,ITC作出终裁。如果裁决为有损害且倾销裁定成立,美国海关将征收反倾销税。
第四步:美国海关将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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