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百年商业品牌 国美电器弘扬诚信经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 15:49 中华工商时报 | ||
在国家经贸委市场贸易局最新排出的2002年我国连锁企业30强中,国美电器以109亿的年销售额位居第四,继续在家电零售行业遥遥领先,是中国家电零售领域当之无愧的领头羊。2002年国美电器在市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方面成功开发了广州、深圳、武汉和杭州市场,使国美电器大力构建的京津、长江、广深大三角基本成型,国美电器真正成为跨越长江南北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另一方面,国美电器全国销售实现翻番,2002年实现销售额109亿元。 3月2日,在北京召开的“国美电器诚信经营年”启动仪式上,国美电器B区采购中心总经理何炬表示:真心服务、诚信经营,是国美电器赢得市场,受到消费者青睐的重要原因。国美电器把2003年定为“诚信经营年”,既是对国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响应,也是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打造百年商业品牌的需要。 国美电器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薄利多销,服务争先,作为企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国美还在中国零售流通领域首家倡导服务战,始终坚持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面进行探索、创新,80公里免费送货、定期电话回访、800免费咨询电话、免抬搬运入户、不满意就退换、家电免费上门设计、异地购物、神秘顾客等服务措施的推出,体现了国美以优质服务参与市场竞争的超前意识。 现在,国美电器在全国的送货车辆达到2382辆,送货人员4764人。近3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国美电器已免费送货462万件,免费安装285万件,电话回访710万人次……。国美在企业界率先把“诚信”作为一个经营理念,并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说明国美是一个有着强烈的 社会使命感的企业。 国美还推出了一些有特色的,为消费者着想的服务项目。在启动仪式上,国美正式对外公布设立“消费者维权保证金”,顾客在国美电器购买的家电产品,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或在享受服务过程中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生产厂家不能及时赔偿的情况下,国美将动用“消费者维权保证金”,对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在本次活动中,国美电器再次强调了“差价补偿”服务,如果消费者在国美电器购买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电产品,在其他商家的售价比国美低,国美电器将对差价部分给予消费者双倍补偿。这项活动推出后,曾为国美赢得了家电“价格杀手”的称号。国美电器再次强调“差价补偿”这项服务,就是向消费者做出保证,国美承诺的就一定要做到,国美电器价格绝对实惠。 国美认为诚信经营首先是企业应该对员工守信誉,尊重企业内部的员工,员工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其次,应该对消费者讲诚信,替消费者严把质量关,把质量过硬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第三,与生产厂家在重诺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最先进、最优质的产品,最终达到国美和生产厂家的最大利益。 在国美的发展过程中,从一个小店到一个全国性的大型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美得益于坚守“诚信经营”的经营原则。在新的一年,国美电器把“真心服务、诚信经营”作为一把开启广阔市场的金钥匙,不仅要对消费者守信用,还要对供应商守信用。(记者刘月珍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