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酝酿新规 家电将有“报废”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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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 16:14 人民网 | ||
今后,中国制造的电子类产品都将有强制性的安全使用期限。其强制性体现在: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过了这个安全使用期,生产企业不会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国家信息产业部正在酝酿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这个规定将涵盖其中。 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官员昨日向记者表示,不同的产品,会出台不同的安全使 这位官员也并不否认强制“报废”客观上有利于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从而拉动产业发展。据记者了解,国家信息产业部在去年召集彩电企业参加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曾提出“彩电安全使用寿命期计划”,目前已委托中国电子视像协会进一步与各彩电企业探讨;中国家电协会工程师胡晓红向记者表示:在国外,家电产品寿命期的规定很常见,目的就是为刺激生产消费。(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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