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冰点”商标遭人侵权。昨日,冰点水公司宣布将向侵权最严重的青岛啤酒集团索赔2000万元。
该公司称,从今年5月开始,他们就不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抱怨其“新产品”的口味,这种新产品原来是青啤与一日企合资的青啤朝日饮品公司生产的“冰点红茶”。7月中旬,该产品开始在山东卫视和新浪网上发布有关广告。
“冰点”商标1996年就已注册,经评估价值10059万元。让冰点水愤怒的是,由于青啤集团是全国知名企业,在外地城市,许多消费者反而认为冰点水公司侵了青啤的权。
昨日下午,青啤朝日饮品有限公司品管部郭部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一再否认该公司侵权。他声称该公司的商标是“冰点红”,去年就已注册,注册种类是茶饮料,这与冰点水的注册商标并不冲突。
市工商局商标处马副处长则认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青啤冰点红茶”已构成商标侵权。他透露,本月19日,南岸区工商局已查处了位于南坪的一个“青啤冰点红茶”销售点,没收了产品10余件。他表示,今后在我市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了解,冰点水已拟定起诉青岛啤酒的方案,正在上海、山东、广州、深圳等地收集证据。(记者刘斌/文牟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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