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
1、社会各界人士个人参赛。
2、单位有组织参赛:指在本单位内组织有关人员集体参赛。
3、建立分赛区:按地区、行业或社团系统组织较大规模的参赛活动。
二、组织工作
1、动员、组织各有关人员参赛,落实组织协调部门。
2、填写参加“全国WTO知识大赛”确认表和《WTO基础知识读本》及大赛试卷征订单,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并将款项一并寄出(建议参赛者人手一套参考书/试卷)。
3、参赛单位收到试卷和参考书后,用20天左右的时间,组织学习、讨论、答卷。
4、对本单位或本地区参赛人员的试卷进行评阅,评卷依据是集体研究后得出的内部标准答案。
5、参赛单位按参赛人数1%推荐个人获奖者名单,同时报送大赛小结。
6、代表本单位填一份标准答题卡(编号为0001),以便总组委会评选优胜单位。
7、将全部答题卡整理编号后,在指定时间内寄送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三、评选条件
集体奖:●参赛单位报送的0001号答题卡的成绩●参赛规模●参赛人数占单位总人数的比例●参赛效果(以各单位小结为主要参考依据)个人奖:●指定日期内交卷有效,并视交卷先后,以邮戳日期为准●试卷得分
四、奖励特等奖获得者将免费参加“赴日内瓦WTO总部及欧盟地区考察之旅”
集体奖50名从中选拔出5个特等奖,参加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WTO知识大赛总决赛”。
个人奖102名其中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优胜奖70名。
为确保各单位的组织工作,大赛秘书处视各单位参赛人数及购书数量,以最优惠的发行费率弥补其活动经费。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0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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