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宾)8月16日下午,海尔集团公司代理律师及授权代表与陈毅聪(笔名成一虫)及代理律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谈判,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签下了调解协议,以海尔集团放弃30万元的索赔要求,陈毅聪向海尔致歉收场。
2002年3月,陈毅聪撰写了一篇题为《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的文章。文中谈到,海尔“集团多元化策略下发展出来的新产品,如电视机、洗碗机、电脑、手机、电热水器、整
体厨房等,绝大多数未能取得佳绩。有的产品产值低,无法有效地启动国内市场,如洗碗机等;有的产品做了四五年,仍未能挤进同行业前5名,如电视机、电脑等。被海尔上下寄予厚望的手机项目情况也不太好。”并对海尔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多元化经营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7月5日,海尔集团以陈毅聪虚构事实为由,将陈诉至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陈毅聪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0万元。
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育琳、魏君贤在研究了陈毅聪的文章后,认为在法律上很难认定陈文构成侵权,在与陈毅聪接触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本案原定7月26日开庭,两位律师针对本案被告只有文章作者而没有发表文章的媒体等情况,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导致庭审延后至少15天。
8月16日下午,陈毅聪与刘育琳律师赶往青岛,与海尔方见面。经过协商,双方同意,由陈毅聪向海尔方致歉,海尔集团放弃30万元的索赔要求。
记者先后联系到陈毅聪及其代理律师刘育琳,陈毅聪表示“对这件事情,已不想再说什么”;陈的代理律师刘育琳在给记者的传真回件中表示“详情暂不方便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