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月度形势报告表明,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下降
1.3%。其中,城市下降1.7%,农村下降0.5%。1-4月累计,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0.7%
。
分地区看,全国31个省(区、市),有29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降幅在0.3%至3.
4%之间。其中,降幅较大的地区是:北京下降3.4%,山西下降2.3%,广
东和安徽均下降2%。
分类别看,消费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2.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食品价格下降2%,非食品价格下降
0.9%。
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2%。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7%,粮食价格下降1.1%,鲜菜价格下降15.6
%,水产品价格下降5.2%;食品类中价格上涨的有:鲜果价格上涨5.4%,蛋类价格上涨4.9%。
衣着类价格下降2.2%,其中服装价格下降2.6%。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下降1.2%。其中,西药价格下降5.8%,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下降3.2%,医疗
保健服务价格上涨8%。
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1.9%。其中,交通工具下降5.1%,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6.3%,通信服务价格上涨
0.2%。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2%。其中,学杂托幼费上涨3.8%,文娱费上涨4.6%。
居住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0.2%。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下降1.4%,租房价格上涨4.9%,水电燃料
价格上涨2.6%。(完)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