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10日电(记者陈钢刘喜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今天向社会宣布,今后陕西省内商业、旅游、娱乐、
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地方政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向用地申请者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
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是今年陕西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西部开发形势,促进土地供应方式由行政
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的一项重大改革。去年陕西省
已在西安、商洛、渭南等地进行试点,有500余宗1500万亩
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了公开招标拍卖,效果良好。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的《关于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的通知》还规定,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其它出让
土地,如果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的,也应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
经营性用地不公开出让和违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杜绝“暗箱操作”、低价出让等行为。
据介绍,同时实施的配套改革还包括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规范分批次报批建设用地工作。征地公告制度要求地方政府
依法对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前公告,补偿方案报批时应附具被征地方面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从而解决当前征地
工作中一些补偿方案不落实、补偿标准不透明、安置费不到位等损害被征地集体和个人权利的行为。建设用地分批次报批将通
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入手,使省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从大量具体的单个项目审批中解脱出来,以适应经济发展和
土地市场建设的需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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