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4日电(记者王攀)4月2日上午,广州花园酒店国际会议中心里,来自广东地区的60家上市公司
(深圳上市公司除外)的400多名董事,站在巨幅“董事诚信誓词”前,齐声庄严宣誓:“遵守国家法纪,执行公司章程,
坚持‘三公’原则。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审慎,不图虚名;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据了解,这是近日召开的广东上
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的一项内容。
据广州证管办介绍说,为了加强上市公司董事诚信建设,证管办特别提出了几项监管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董
事诚信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上市公司董事个人诚信档案,及实行董事个人诚信履职情况公开制度等。广州证管办在专门
印发的《关于加强广东上市公司董事诚信建设的意见》中称,广州证管办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约见高管谈话、公司信息披露
状况及个人奖惩记录等信息,建立董事个人诚信档案,并形成相应的监管评价制度,该评价结果不仅向社会公布,而且公司董
事会的整体诚信评价将报送中国证监会,作为公司再融资、重组审核的必要参考。对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董事,广州证管办将
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致问询函、约见谈话、向有关方面通报、公开批评,直至建议有关方面更换董事等办法予以惩戒。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广东60家上市公司(深圳上市公司除外)的董事长代表各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共同签署了《广东上市公司诚信规范自律公约》。该公约要求,上市公司应主动、及时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决策产生实质性影
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该公约还明确了上市公司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欢迎新闻记者对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旁听采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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