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27日消息:上海市首批6人状告“股市黑嘴”案近日终审结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蛊惑股民的上海鑫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返还不义之财。
据此间文汇报报道,去年初,股市走牛,注册于松江地区的“鑫健”公司一看市况,按捺不住投机心理,打起了证券咨询的主意,而且“出手不凡”“开口惊天”。请看其散发的“招收高级会员广告”:本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部目前证券投资规模发展到10亿元,高级会 员5万名,保证向会员推荐的股票季度收益达到50%左右,会员在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如未能达到指定目标及造成亏损的,公司在协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赔偿亏损部分,并退还信息服务指导费。
保赚不赔,利益丰厚,6位原告为此怦然心动。他们在拿到上述广告后,纷纷前去签约。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鑫健”公司接待人员还拿出向会员推荐的股票记录。原告一瞧,这么多人都“骑上黑马,大发其财”,赶紧签约缴纳了信息服务指导费。
原告之一方联群说,他在付出9千元人民币后,虽多次收到“鑫健”公司推荐股票的电话,但照单买后,有输无赢、血本难归。原告之一夏菊芳说,她在收到“向学员送红包”的股票推荐电话后,先后照单买入3只股票,亏损人民币共达2万5千多元。
一次次的损失,使6位原告痛心疾首。他们前去交涉,得到的回答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是跟庄操盘技术培训,意即你技术没学到家,责任自负,反正是一百个不认账,逼得他们只有走起诉维权一条路了。
一、二审法院查清,所在地在农村一个生产队的“鑫健”公司,注册资本金仅50万元人民币,既无证券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也未设立金融证券投资部,其宣称的“证券投资规模10亿元,高级会员5万名”纯属无稽之谈。
昨日,法院终审作出判决:被告“鑫健”公司在广告中肆意渲染、夸张,并向客户作出极具诱惑力的保证,致使对方遭受蒙蔽与之签约,此行为极大地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秩序。6位原告是在受到欺诈的情况下,才与被告签订了股票信息服务合同。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准许原告撤销所签合同的要求,被告应如数返还非法所得,并承担全部的案件受理费。(徐亢美、许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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