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袁崇法就“新华视点”组织的“清理民工收费
”专题报道撰文指出:清理对农民工乱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简化手续是操作层面,要从根子上杜绝乱开收费的口子,关键还
是废止各种关卡性政策,真正为农民进城打工开绿灯。
袁崇法说,按各地颁发的文件初步统计,农民外出进城打工,涉及的收费项目有20来 项,其中办理暂住证等5项基
本手续,平均每人每年要交费500多元。涉及子女入学借读、各种名目的服务等附加性收费,更是无法计算。国家计委和财
政部去年底下发的清理整顿对农民工收费的《通知》,明确了简化手续和减免收费的项目和原则。但据反映,目前有不少地方
和部门以各种堂而皇之的理由,继续对农民工设卡收费,或变相收费。这里有体制上的问题,而更深层的是一些部门对国家“
三农”政策的基本态度和思想认识存在问题。
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出现了连续4年的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农产
品需求市场的弹性较小,今后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的出路,只有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有效的劳动力转移,遵照的是市场规
律,政府只能顺势引导,不可能以行政手段去安排流向、规模、结构。
外出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要高于同龄的留村农民。现在有哪个城市能离开农民工?但不少城市只愿要农民工的贡
献,不愿向农民工提供服务。有些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政策,打的名义是管理、服务,实际就是为了收钱,从来就没有给农民提
供过像样的服务。
我们要看到,农民工的主体是好的,违法、闹事者只是极少数。但若他们在城镇就业与生活中始终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就很容易产生心理失衡,引起思想混乱和行为扭曲。近些年,此类事件已时有发生并逐渐增多,不能不引起高度警惕。消除
对农民进城就业和安居的各种不公正待遇,是安定流动人口的根本之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问题,有关鼓励性政策在广大农村群众中得到了热烈的拥护。
农民工向城镇有序流动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
五年计划纲要》中还对此专门作出了政策安排。
袁崇法指出,在当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中,流入城镇尤其是县级以上城市就业是主要倾向,是农民寻求收入增长的主
要门路,有关政策的作用将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正是源源不断的农民工供给,维持着各种产品和劳务相对低廉的工资成本,
才使我国许多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十分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也是吸引国外企业到中国投资的重要条件。保持这一优势,在加
入世贸组织以后尤为重要。是否选择使用农民工,是属于企业的正当权利,最终由市场说了算,政府不可加以干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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