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 金志敏
如今的商人也真是聪明。闹成一团的“3.15”就是例证。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各大新闻媒介、各大有关部门,早早铆足了劲,紧锣密鼓,摇旗呐喊,欲为消费者请命,在“3.15”给不法奸商 、伪劣商品当头一脚,听了叫人好生振奋。谁知眼巴巴盼到了三月,风向变了,守法的或不守法的商人齐齐上阵,以柔克刚,“3.15”倒成了商界盛大的节日。嘀溜溜,那只球眼看快逼近对方球门,万众呐喊声中,鬼使神差地划了一道弧线,啪,攻进了消费者自家的球门。
“3.15”,竟成商界促销的黄金时段。
我们走过的商业街再一次变成了“困惑街”,且不去理会大减价、大拍卖、大跳楼,单是那撩人心思的“3.15”节日快乐,温情销售,显示爱心,买一送一,五折三折甚至二折一折,换季清仓,就够叫人头晕。根本就是把“赘货”推出去。有的商家四出寻觅“终身贵宾”,有的空调、彩电、洗衣机也搞起了抽奖活动,多买多奖,人人有奖,你想谁会钱多得咬手了扛回家三台五台空调彩电洗衣机,码起来开订货会?有的商家肉麻兮兮地把消费者唤作“亲人”,所以天可怜见,一些“亲人”得到一把小叉,闹上一只小杯,喝了一罐饮料,便乐得合不拢嘴。原来消费者权益就是这么容易保护的。这噱头玩得也太过离谱,整个是糊弄咱老百姓嘛!
外国传过来的节日,“3.15”算是个好日子,中国也炒了十几年,8年前还推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令人困惑的是,商界已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3.15”竟一片歌舞升平。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暴利斩客都似成过眼云烟;三无产品、伪劣商品哪儿去了,不法奸商哪儿去了;假药受害者的家属不见了,被伪劣商品烧了房、毁了容的原告也不见得以扬眉吐气。光凭“自我保护”四个字行吗,看来谁都该先练就几招。
“3.15”的确是个好日子,但我想不出,这种变了味的“3.15”对咱老百姓到底有啥用。未写完这篇文字,只听得电视里浑厚的男中音在发出宣言:365天,每天都是“3.15”。听了叫人好生沮丧。现在想想这话倒真有些象商家的肺腑之言,他们才恨不得每天都是“3.15”呢。
“3.15”,已经让商家做足了文章。其实做表面文章,倒不如真心“搔搔”消费者的“痒处”,让消费者真正买个舒心,用个放心,图个称心,也不必天天盼着“3.15”。将心比心,我们都有当消费者的时候。
请勿亵渎“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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