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可以说是风起云涌,如火如荼。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不可低估。目前,中国创业投资进入了一个调整的时期,而这一时期争论最多的是国内创业投资业的运作模式。
中国创业投资专家、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单祥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中国创业投资的运作模式作了精辟的分析,并对投资公司型运作模式提出了质疑。
投资公司模式的弊端已现
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前身是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2000年12月9日成立,是中国第一家经政府批准的创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的专业管理机构。据单总介绍,目前在深圳像他们那样的管理公司已有10多家。
开展创业投资的模式主要有投资公司型和基金管理型两种,当前我国流行的模式是投资公司型。单总认为,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组织形式对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它的诸多弊端也已显露:股权结构设计不科学,没有把经理层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道德风险难以规避;不利于形成职业的投资团队,由于投资公司是在某一股东的支持下建立的,人才的使用往往是非市场化的,经理层通常是由各股东组成,结果导致经营团队专业水平不高,有的甚至各自代表原股东利益产生内耗;管理层不稳定,与创业投资周期长的特点相矛盾,从而造成投资风险比较大;难以形成有效的资本放大,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不利于股东的退出,股东不可能用脚投票。投资公司型的运作模式是在创业投资相关法律环境不完善而市场又有较大需求的情况下产生的,是不得以而为之。
管理公司模式的创新优势
中科招商率先在国内采用国际先进的基金管理模式从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实现了一家管理公司管理多家投资公司(基金)的运作模式,从而形成有效的资本放大,降低运营成本。“北大招商在成立后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公司,完全采用市场化手段,没有依靠政府,也没有依靠管理公司的股东。”单总说,“进入2002年,我们又将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专业投资(基金)公司。”
在股权结构设计上,中科招商采取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相结合的模式。公司机构股东占76%,个人股东占24%。单总认为,对基金管理公司来讲,尤其是直接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它的最佳形式是采取有限合伙制,但由于我国的市场条件和信用条件还远不成熟,纯粹以个人名义来做有限合伙制公司,一是相关的法律不允许,二是即使做起来,诚信也不会被机构投资者所接受,三是投资历史、投资记录、行业历史、行业记录太短,投资者无从考核。所以只能在股权设计上采取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相结合的模式,用机构股东来树立管理公司的品牌和形象,而占股份相当比例的个人股东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公司经营中的内部人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出资人与经营者,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权结构平衡,无单一大股东,从而可以提高创业资本运作的市场化程度。
转型的误区
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只能以注册资本金来投资,钱投完后,再增资扩股是很难的事情。鉴于后续资金问题的考虑,现在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始考虑成立类似中科招商这样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但单总认为,他们很难往真正的管理公司模式靠拢,因为投资公司的旧体制和股权结构一开始就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虽然一些投资公司已经成立管理公司,但他们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投资公司控制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管理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只相当于投资公司的一个下属部门。归根结底,一切权益仍在投资公司,这样的管理公司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而中科招商的模式是先有管理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各个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众多基金中的一支。两种模式有着天壤之别。
单总一直不看好投资公司模式,他认为,随着创投业的发展,投资公司型的模式会逐渐萎缩分化瓦解。目前中国的所有风险投资公司必须进行重新整合,而且必须走中科招商的路子,否则将来的发展必然受到大的冲击。
以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更愿意把钱交给专业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做专业化的基金运作。正如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人们有财务方面的问题就会找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就会找律师事务所,有投资方面的问题当然就会找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将会逐渐分化,顺应主流的管理公司的模式:一是由于自己专业队伍不够强,会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管理;二是借助现有的专业管理公司进行转型,比如委托中科招商进行管理,中科招商借助自己专业的管理平台,就可以把他们当作一支基金来操作。对股东而言这种模式是最好的模式,对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充分的保障,能切实规避经营中的一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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