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北京)
在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举行的有关生产安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就一些地方政府抗拒舆论监督并殴打新闻记者一事的现场提问,该局一位副局长回答说,安全生产事故的报道原则上要求“不炒作、不渲染、应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事故的现场报道、伤亡人数、处理情况应遵循统一调度(1月17日《法制日报》)。
对安全生产事故报道统一调度,司调度之责的肯定是对事故情况最清楚的事发地政府。看看事发地政府一般都是怎样对事故报道进行“统一调度”的:广西南丹政府部门欺上瞒下,封锁消息,广西一名自治区副主席指着人民网记者破口大骂,开事故报道“统一调度”会时将人民网记者排斥在外;江西万载派警察在路口堵截记者,县镇干部甚至将《中国青年报》记者撂倒在地;山东宁阳警察就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殴打来该县采访的《济南时报》记者,宣传部无一人出面制止。事故报道因为直接影响到事发地领导干部的“政绩”与升迁,甚至有可能揭露出背后的腐败黑幕,所以在其“统一调度”下进行事故报道,除了“将丧事当作喜事写”外,不可能报道出事故现场、伤亡人数、善后处理方面的真实情况,实际上无异于放弃舆论监督。
就具体操作层面来看,安全生产事故是突发性事件,如果进行报道要经“统一调度”,必不能在最短时间内将真实情况报道出来,而尽可能快地真实报道事件是对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以“统一调度”有违新闻工作规律,不利于新闻工作者更好地完成报道任务。
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前提下,新闻单位依据新闻工作规律与群众意愿,自主组织稿件的采访、编辑工作,所以“统一调度”事故报道也是不尊重新闻单位工作自主权利的表现。有些省市领导多次表示不代替新闻单位“组稿、排版”,不对新闻单位具体工作作安排,这是值得赞许的。而“统一调度”事故报道做法与这种态度大相径庭。
至于开展舆论监督“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说法,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过一针见血的回答:现在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一些人搞不懂问题本身是骚动还是揭露问题是骚动,挨板子的往往不是制造坏事的人,而是坏事的披露者,这简直是本末倒置。(1月16日《检察日报》)
其实,在有些地方,“统一调度”不过是大行压制舆论监督之实的借口。在有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通知所属新闻单位不许报道,或在“统一调度”下发个避重就轻的通稿,以搪塞舆论。而对外地或上级新闻单位来的记者,则以威胁各单位不准“擅自”接受采访方式予以封杀,更有甚者直接派人阻挠、殴打前来采访的记者。据1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甘肃敦煌市不久前就出台了所谓《关于加强驻敦记者站和来敦记者新闻采访活动管理的意见》,该《意见》中特别规定:对涉及全局及副科级以上领导的批评报道,要征求当地宣传部门的意见,并与当事人和有关领导通气。这种“统一调度”说白了不过是拒绝舆论监督的一种方法。而在领导授意下,以暴力方式进行的“统一调度”近来更是层出不穷、触目心惊。
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前提下,在法律规定框架内,舆论监督可以且应该成为一支重要的监督力量,独立对社会生活各方面发挥作用。假借各种名义扼杀舆论监督是对公众知情权、记者采访权与舆论监督权的践踏,必须被追究行政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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