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中国政府已经正式启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开、透明、讲求实效的行政审批制度,这是从传统的政府直接控制经济运行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向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间接控制经济运行的“审批经济”模式之后的又一进步。
这一新的模式或许可以称为“监督经济”,它主要是采用登记备案的方式,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从而使市场经济中的运行成本,尤其是“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从客观效果上看,这种废除过度控制之后的有限审批与监督模式,不但能够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改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铲除了“设租”、“寻租”、滋生腐败的根基。
上述改革实际上需要改革的重点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观念和习惯。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被看作是代表着政府意愿、“上面的意思”或政策导向的衙门掌权人转变为具有实质意义的“公仆”(public servant)。
中央有关负责人着重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要看减少了多少审批项目,更重要的是看是否通过改革实现了制度创新。进行行政审批制度创新的重点是,对于那些被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每一项审批事项都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能公开的一律要公开,增加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并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则进行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改革行政审批制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应当是分清利益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对于那些非国有全资的经济经营主体一律开放绿灯,不要去人为地规定什么投资或引进外资金额应当达到多少、职工人数达到多少人,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等等,那应当是企业家考虑的事情,而不是政府应当干预的事情。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中科层级数越多,交易成本就越大。同样的道理,政府行政审批的程序越多、越复杂,则经济运行中的交易成本越大,效率越低。同时政府所支配资源的分散和浪费,使得政府无法真正履行它自己的主要职责,更不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而多样化的服务。手伸得太长,不该管的要管,该管的却管不好或者干脆不管,这是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中所普遍存在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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