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张旭东) 中国证监会今天重新颁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这份管理办法共11章、103个条款,分别就证券交易所设立和解散、证券交易所职能、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监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与1996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相比,这份重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对有些条款做了修订:按照原来规定,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聘任,但按照现在的规定,总经理、副总经理将由证监会任免;而且,证券交易所中层干部的任免报证监会备案,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证监会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应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中,新增了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公布方式这一条款。
同时为适应入世的新形势,这份文件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特别会员的资格及权利、义务由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
这份新办法自今天开始正式施行,1996年8月21日证券委公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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