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广州)
人们熟知巴西足球的风格,那就是激情、迅猛中透着一种娴熟的艺术家风范,关于巴西足球的故事常常是我们爱听的故事。作为坐“直通车”直接于1995年1月1日转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巴西还有另外值得一听的故事,不过这是一些关于“官司”的故事。
国民待遇案一胜美国
依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国民待遇问题做出的规定:一旦外国产品缴纳进口关税和其它相关税费进入当地市场之后,就应享有与本地同类产品同样的待遇。国民待遇作为非歧视原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为世贸成员所熟知。在关贸总协定即将转变为世贸组织的前夜,巴西等9国就烟草制品立法问题胜诉美国案让人深思,也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如何利用国民待遇原则树立了一个榜样。
1993年8月10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一项法令,要求国内的卷烟制造商在生产中至少使用75%的本国产原料,对违反规定者将加以处罚。法令规定了对进口原料征收国内税、检查费。针对这一法令,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加拿大、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泰国、津巴布韦、阿根廷于1993年12月17日向关贸总协定提出申诉,要求解决美国关于烟草制品的立法问题。与此同时,新西兰和欧共体也对此案表示关注。巴西等9国认为,1993年之前,美国允许烟草加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41%的进口原料,它们向美国出口的烟草在1992年达到9.1万吨,总价值为3.53亿美元。而这一法令的实施将大大影响这些国家的出口,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的相关规定──“缔约方不得建立或维持某种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条例……”
1994年9月,关贸总协定专家组提交了调查报告,认为美国政府的法令实际上是内部数量限制措施,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有关规定。10月4日,理事会通过了专家组报告,该案以巴西等9国胜诉告终。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发展中成员也会遭遇发达成员通常才会遇到的争取国民待遇问题,而过去,国民待遇问题多见于发达成员向发展中成员提出。
“世贸第一案”再胜美国
1995年1月23日,即在WTO成立后的第22天,美国收到委内瑞拉书面请求,要求就美国环保署1995年初生效的精炼汽油和常规汽油新标准对委内瑞拉汽油的歧视待遇进行磋商。
委内瑞拉认为美国的歧视性做法对该国的石油出口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了维持对美国的汽油出口,委内瑞拉被迫启动了一项耗资10亿美元的项目,改造炼油设备,以使其所产汽油能达到美国国产汽油的标准。在双边磋商未果的情况下,委随即提出了成立专家组的请求。美国自恃国力雄厚,在世贸组织内又拥有相当的控制权,对小国委内瑞拉的请求不屑一顾。这是世贸成立后第一次争端解决程序启动的开始,而且还是一个小国向世界超级大国叫板,这对于新建立的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说,能否公正及时地审理这一案件,关乎该机制的声誉和前途,因此备受世界关注。
就在众说纷纭之际,在1995年5月31日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巴西以“半路程咬金”的形象加入了对美国申诉的行列。巴西称美国的新汽油标准严重影响了巴西汽油上的利益。并且举出具体数字:仅在1995年的头两个月,巴西出口到美国的汽油从往年同期的800万美元骤降为零!在遭遇与委内瑞拉相同的来自美国的强硬态度之后,巴西毅然加入了起诉美国的阵营,给小国委内瑞拉巨大的精神支持,他们决定与美国斗争到底,讨还公道。
经过专家小组对美国新出台环保法令的审查,10个月后,审理专家组得出结论:美国新定汽油规则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且违反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有关规定,因此判定委内瑞拉和巴西胜诉。经历上诉程序后,原判继续维持。在世贸组织规则面前,美国接受了判决,同意进行磋商。
世贸第一案──汽油标准案的顺利结案,使世贸组织声名鹊起。发展中成员胜诉的结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创造了一个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形象。巴西积极地加入世贸第一案,不仅维护了本国利益,同时也为自身积累了有益的应对争端问题的经验。
支线飞机案:有得有失
支线是相对于干线而言的,指采用乘员在100座以下的小型客机、主要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运营、航程不超过500到800公里的航线。过去10年中,全球支线航空以高于干线航空1倍多的速度激增,运输总量也翻了一番。根据预测,今后20年内,全球民航支线需求将占总需求量的17%,市场总值约2890亿美元。在如此诱人的市场前景面前,为了争夺全球支线飞机市场,加拿大和巴西为本国制造商提供了大力的支持。这些支持计划构成了双方有关支线飞机贸易争执的焦点。
加拿大庞霸叠公司是仅次于波音和空中客车的世界第3大航空航天制造商,在小型公务机、支线飞机和水陆两用机方面居全球领先地位。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是全球第4大民用飞机制造商,在过去几年内,几乎一直是巴西的最大出口企业。因产品的相似性和竞争能力的接近,自1996年以来,为争夺全球支线航空市场订单,两家企业展开了全球角逐。
加拿大和巴西政府竞相利用出口信贷向采购飞机的航空公司提供优惠融资安排,并采用各种鼓励措施扶持企业。巴西的出口信贷计划(PROEX)创立于1991年,旨在通过贴息和贷款推动巴西商品和劳务的出口。PROEX给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每架支线飞机出口贴息3.8%,相当于单机降价200~300万美元(占总价值的15%左右)。加拿大政府支持庞霸叠飞机的出口主要是通过“国家账户”和“加拿大技术伙伴”两个渠道。加拿大和巴西两国对各自支线飞机制造商的支持使得双方均对对方政府的支持政策不满,斗争的结果是一场持续5年,至今仍没有圆满解决的贸易纠纷。
为解决出口补贴问题,从1996年6月至今,双方进行过多次双边磋商和WTO机制下的正式磋商,但均陷入僵局。双方最终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1998年7月,加方提请WTO成立专家组,审查巴西利用PROEX补贴飞机出口一事。加方诉称,由于巴西利用PROEX扶持飞机出口,严重削弱了庞霸叠产品的竞争力。1999年6月和8月,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先后作出裁决,认定巴西PROEX违反了世贸组织协定,限令巴方90天内撤消补贴。但巴方毫不示弱,一方面抱怨WTO对非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另眼相看,另一方面反诉加拿大利用国家账户和技术伙伴计划等实施不正当补贴,损害了巴方利益。
于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又应巴西请求对加国家账户进行了审查,认定对庞霸叠支线飞机的信贷支持构成出口补贴。WTO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的裁定,要求加方改进对国家账户的使用。1999年11月,加方对国家账户的指导方针作出了修改,得到WTO的认可。
针对巴西指控加方利用技术伙伴计划向庞霸叠提供不当补贴,WTO成立专家组进行调查,并于1999年8月由上诉机构裁定:加拿大技术伙伴计划与支线飞机工业有关的5个资助项目不符合WTO规则。为此,加方于同年11月终止了该计划。在加拿大积极作出反应进行相关调整顺应世贸组织裁决的时候,巴西却拒不进行任何改变其PROEX计划的努力。WTO仲裁委员会于2000年8月底公布仲裁报告,确认巴西PROEX计划对加航空业构成显著损害,准许加方自去年起到2005年每年对巴西施以价值3.44亿美元的贸易报复措施。巴西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被处以最高额补偿的国家。
贸易报复毕竟不是目的,在报复巴西的同时,加国消费者利益也将受到损害。2001年4月召开的魁北克美洲自由贸易区首脑会议为双方寻求妥协提供了契机。在如此重要的会议即将来临的时候,对巴西这个南美大国过分强硬显然不符合当时寻求美洲贸易一体化的潮流。而巴方也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比如承诺给予加拿大公司更多合同、增加从加拿大进口等。然而巴西仍然拒绝对PROEX计划进行实质性改进,进一步会谈也无果而终。加拿大再也坐不住了,决定以牙还牙,恢复对庞霸叠公司提供政府支持。今年的3次国家账户支持行动帮助其赢得了总价值59.8亿美元的支线飞机订单。到今年6月,这一案件尚无明确结果。
给中国的启示
对于巴西在以上3个案例中的表现,用勇猛、刚强和积极应对挑战等词语来修饰是毫不过分的。巴西作为一个南美洲发展中国家,它入世前后的经验,特别是应对争端和外部压力等方面的做法确实有许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
首先,注重联合其他有着相关利益的成员发起对侵权违约成员的申诉。在烟草原料一案中,巴西是在联合其它8国的情况下取得胜诉结果的。发展中成员在争端解决中的一个重大不利条件就是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往往不足以抗衡大国的违约行为。以争端处理方面的情况为例,到2000年10月止,发达成员作为原告发起投诉149件,其中37件得到解决;发展中成员作为原告发起投诉50件,其中14件得到解决,但是无论从提出的申诉量,获得解决的案件数,都与发达成员存在着较大差距。
发展中成员在机制中的地位也与机制本身的一些缺陷问题有关。申诉费用高昂是另一个突出问题,其后果之一是当面临另一成员国不履行义务或自身利益被损害时,发展中成员可能不得不在费用与发起诉讼可能获取的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对贸易报复的政治后果的考虑也往往使发展中成员放弃诉讼或放弃报复手段的运用。但是巴西等9国通过多个成员联合,增强了作为一个整体对付美国的力量,最终迫使美国接受并遵守裁决。
发展中成员的合作不仅仅可以体现在争端解决过程中,他们还可以利用“差别待遇”原则,联合起来在新一轮全球贸易谈判中争取更多的优惠及差别待遇。新的世贸组织规则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全球谈判,在发展中成员占据世贸组织成员数80%的现实下,在全球经济日益走向一体化的今天,发展已经成为大多数文明国家的首要的也是现实的目标。世贸组织作为全球化的象征物也是影响极大的一个贸易工具,它将在全球经济未来发展中起着最大的影响力。既然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将与此息息相关,发展中成员一定要明确和重视合作的重要性,以争取作为“发展中成员”这个群体应该也可以获取的优惠及差别待遇,并进一步解决WTO制度中现存的对发展中成员不利的缺陷问题。
第二,充分利用WTO规则,大力扶持我国高科技工业的发展。从巴西和加拿大所采取的上述争议中的政府扶持措施来看,对企业研发和创新活动进行战略投资并且鼓励高科技产品出口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也是WTO规则所允许的。两国支持计划的指导原则、项目评估和管理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但也要注意相关政策必须符合WTO的规则,以免招致贸易报复行为。
第三,审视中国在世界经济与政治格局中上升的地位和作用,在经贸纠纷中要敢于结合政治和外交手段进行斗争。就如同加拿大出于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的考虑不得不对巴西稍作让步一样,中国日益为世界所需要的这一现实为中国灵活处理经贸纠纷提供了一定的回旋空间。这里无意提倡模仿巴西飞机出口补贴案中的某些拒不履行WTO裁决的顽固做法,但是在国内民族产业有需要,许多客观条件不成熟而必须采取某些与WTO规则有一定距离的政策时,中国应该利用现有的筹码,谋求他国的谅解和暂时容忍,或做某些利益交换。
学习如何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的同时,又不违反WTO的游戏规则固然十分重要,但是中国作为上升的发展中大国必然与发达成员产生碰撞和摩擦,在这方面中国也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恶意的报复、苛刻的限制和标准等等都可能对中国的发展带来许多困难和阻碍。不过巴西球王贝利说过,在球场上,当你痛恨对手恶意犯规且死不改正的时候,最好的报复手段莫过于进球并赢球了。其它发展中大国所面临的贸易竞争环境何尝又不是如此呢?强大的贸易竞争对手的“恶意犯规意识”具有一定的刚性,在实力支配下必然时时发生,发展中大国回应这种做法的最好办法恐怕也是—加强自身的竞争力和对抗能力,在“进球数”(发展实绩、贸易实绩)方面实实在在地胜过它们!
(本文中案例素材部分取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编写《WTO规则运用与案例分析》以及外经贸部美大司报告《加拿大、巴西支线飞机出口补贴争端简析及启示》,特此声明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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