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陈刚) 据外经贸部消息,中日两国政府将于11月1日在北京就中日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再次举行磋商,这是中日继七月在北京进行的司局级磋商后的第二次正式磋商。
去年12月22日,日本宣布对大葱、生香菇和蔺草席等三种中国出口商品进行设限调查。此后,日方不顾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和一再交涉,从今年4月23日起,对以上三种农产品启 动为期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针对日方行为,中国政府于今年6月22日起对来自日本的汽车、空调、手持或车载移动电话等三种工业品加征特别关税。中日七月进行的正式贸易磋商和以后的非正式接触均未达成任何协议。
据经贸专家分析,随着11月8日日方200天临时保障措施最后期限的即将来临,日方意图用这一临时保障措施的失效来换取中方报复措施的撤消。但问题的实质在于今年12月21日才是日方为期一年的正式保障措施调查期满的日期,在此之前,日方可以随时宣布启动对中国产品的正式保障措施。
专家指出,日方很有可能通过舆论宣传,混淆“11月8日”和“12月21日”这两个时间概念,造成已经取消进口数量限制的假象,达到向中方施压的目的。按有关世界贸易规则和日本国内法规定,临时保障措施的失效并不意味着问题的最终解决,日方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最终正式取消对中国农产品的进口限制。
专家分析,日本三种农产品产业的不景气是其国内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缺乏竞争力造成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绝非属于短期内进口增加所导致的个别情况。中方不承诺日方提出的自主数量限制,因为自主数量限制不仅为世界贸易组织所严格禁止,而且也不符合市场化的发展趋势。
专家预测,如果中日不能在今年年底达成有关协议,这一争端将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有关规则进行仲裁。(完)
短信节日传情奖中奖:数码相机、CD/VCD……大奖总值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