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0月28日电(记者孙玉波)记者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各地在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中,通过完善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力度,推动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量的增长。
据统计,截至2001年6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为637亿元,是1998年底的4倍,大大超过了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余额,初步实现了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
调整。
从1991年上海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有10年历史。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颁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各地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扩大,提高了归集量。目前全国有6651万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大部分城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职工工资收入的5%,部分城市达到8%至10%。截至2001年6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总额为2825亿元,扣除已提取公积金后的归集余额为2065亿元,分别比1998年底增长129%和104%。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的同时,大多数地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停止了发放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加大对《条例》颁布前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的清收力度。截至2001年6月底,全国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余额为213亿元,比1998年底减少105亿元;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占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重从1998年底的31.5%降低到10.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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