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18日电国际资料: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机构简介
新华社记者周建新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及其下属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等工作机制。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会议就有关经济问题发表见解,交换看法,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此后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由各成员领导人出席(中国台北只能派出主管经济事务的代表出席)。
部长级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决策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做准备。部长级会议实际是“双部长”会,即由各成员的外交部长(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除外)和外贸部长,或经济部长、商业部长等(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派代表)参加的会议,每年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一次。首次会议于1989年在堪培拉召开。
始于1989年的高官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协调机构。高官会议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
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4个委员会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秘书处于1992年9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执行主任任期一年,由APEC会议当年的东道主指派。副执行主任由下届APEC会议东道主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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