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菲律宾苏比克会议有以下特点:
(1)首先就经济技术合作取得了共识,摆正了它在亚太经合组织中的位置,自1993年西雅图会议召开以来,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一直被作为APEC的首要目标和重点,经济技术合作从未被单独在会上提出过。但这次马尼拉部长级会议,在APEC的历史上,首次单独通过一项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文件,使经济技术合作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从而充分表达了发展中成员对
APEC的期望。
(2)《马尼拉行动计划》的通过,使《大阪行动议程》落到实处,将APEC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目标推向实施阶段。各成员的单独行动计划是《马尼拉行动计划》中最具实质性的内容。由于各成员的利益焦点不一,在非关税领域,三分之二成员提出了减少和限制措施,一半以上成员保证提高透明度。考虑到APEC成员的多样性,经过短短一年时间的协调,便取得这样得成果,实属不易。《马尼拉行动计划》的通过和实施,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确认了APEC追求可持续增长和公平发展这一宗旨。
宣言
批准了部长会议提交的《马尼拉行动计划》、《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两项重要文件,并发表了《APEC经济领导人宣言:从憧憬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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