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怀凌报道:连日来,不少各怀目的的医药代表主动与本报记者联系,自爆黑幕。
据一位医药代表反映,广东省仅登记在册接受过正规培训的各大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就有3万人,这些人相对素质较高,不少是药学专业、医学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而没有登记在册的医药代表“像游民一样多”,他们有的只读到初中毕业,“凭三寸不烂之舌”,
也“混得不错”。
100元药也许只值5元
一位自称已经“洗手上岸”的外企医药代表说:“现在药费越来越高,患者看不起病,埋怨药厂,埋怨医院。其实,厂家的生产成本没有提高,出厂价也没有提高,高就高在医院对患者的药品零售价上,是回扣和折扣在作怪。药价越高,提成的基数越大,折扣和回扣也就越多。”
某国有药业公司的华南地区销售经理说:“我现在卖的这些药实际成本只有物价局核定最高限价的十分之一。国内不少新药的零售价多为生产成本的10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倍。换言之,花100元买的一盒药,也许只值5—10元钱!”
一路打通一串关节行贿
一些医药代表把一种药品成功向医院推销的步骤大致是:先结识药剂室主任,由他指示把药送给临床大夫试用(当然这种结识少不了花钱);接着要与试用药物的相关科室主任拉好关系,以赞助学术活动(包括赞助他们免费到国内外学习、旅游)、添置办公用品(如微波炉、空调、电脑、电视等)的名义或直接用钱使主任满意,这样就可以令该主任向医院专事批准进药的“药物委员会”提出用药申请;在药物委员会开会前,必须买通主管院长、药物委员会重要成员、药剂科主任和有关医生;通过了药物委员会,还要向采购、库管员、财务等“示好”,以便医院尽快到批发商处进货;药品终于进到医院了,现在要和每位有处方权的医生拉关系,让医生给患者开这种药——这是“大出血”的环节,一般需给医生占药价10%~20%的回扣;最后,因为医生的折扣多少要根据药房统计的药方付费,因此就要给统计人员“统方费”,一般每张处方要几毛钱,现在不少医院普及电脑管理后,统计药方方便多了,可以每月一次性给用电脑统方的人员几百至几千元。
给回扣不留文字痕迹
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曾明确规定:给予或收受回扣者,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眼下各医院都已把禁止收受回扣当作重点反复强调,一些厂家也越来越“识做”了。
最早的回扣方式是医药代表根据医生自己划“正”字统计的数字,签字后提成,这样容易被抓住把柄。广东某省级大医院就曾接到被医药公司“炒鱿鱼”后为了报复而把上述资料寄给医院监察办的个案,有关医务人员受到了处分。因此这个办法很快就被淘汰了。目前医药代表往往买通药房人员根据病人病历上的用药记录统计用量,给主管医生回扣,而且十分注意不留下任何文字痕迹(医生和医药代表的签名等),公司报销时也默许医药代表用其他名义,只要能提供有效的发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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