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6日讯 记者杜海涛报道:最近,人民银行严肃查处了沈阳、阜新部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承兑贴现资金流入股市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说,2000年4月至2001年1月,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假日支行、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阜新分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五爱支行四家金融机构,擅自放宽条件,对一些企业签发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23.77亿元商业汇票给予承兑与贴现,致使其中5.1亿元贴现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决定并责成有关金融机构,对上述四家金融机构及其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假日支行行长张军和副行长周亚宇给予撤职处分,对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前任行长蔡正豪(事发时任沈阳分行行长)和主管副行长赵玉军分别给予记过处分和撤职处分,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取消沈阳分行假日支行行长张军在金融机构的终身任职资格,取消交通银行沈阳分行主管副行长赵玉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暂停交通银行沈阳分行承兑贴现业务,责令其进行整改。
对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阜新分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五爱支行有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撤职等处分,并暂停这些银行承兑贴现业务,责令其进行整改。 《人民日报》(2001年07月27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