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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公司债绕开发改委 5月底有望试水资本市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17:27 《财经时报》

  短期企业债券的积极推进,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快对直接融资市场的开拓;证券公司有望获得新的融资路径

  本报记者 钟华

  一项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正在悄悄地浮出水面。

  据接近中国人民银行的人士透露,中国人民银行计划5月底推出短期企业债券,并将采取市场化模式进行监管。这将会拓展企业融资的渠道,但短期内绝大多数最需要融资支持的中小企业可能与此无缘。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短期企业债券是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这是央行在绕开发改委来发展银行中间投资品,开拓资本市场。” 有关专家分析称。

  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银行将负责首批短期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推介、承销团的组建、做市等工作。债券发行结束后立即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并由主承销商担任该债券的做市商。值得指出的是,目前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没有进入主承销商名单。列入主承销商的另两家银行是中信实业银行和光大银行。

  目前关于短期企业债券发行的准备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承销团构成不只是银行,可能也包括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一位银行知情人士称。

  据了解,中国移 动和中国石油等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向央行提过申请,但能否作为首批试点的发行主体,《财经时报》没能从银行承销团的有关人士得到正面答复。

  拓展金融媒介的宽度

  关于发行短期企业债券的消息,市场鲜有传闻,央行一直保持低调。直到吴晓灵副行长3月20日指出:“促进公司融资券和公司债的发行交易,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更多的工具。”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当选中国金融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和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时,发表了题为《拓展金融媒介的宽度》的学术报告,勾勒出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发行短期企业债有利于银行拓宽在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赵全厚研究员分析说。

  此后的一天,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债券。这终于打破了短期融资券发行悄无声息的局面。这次发行距离人民银行去年10月推出旨在拓展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已经历时半年。

  作为首家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证券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发行最高余额为12.67亿元。该公司宣布,首期6亿元短期融资券将于4月11日发行。据悉,当前部分证券公司已经获得证监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认可,其中数家证券公司已向央行提交发行申请,央行正在积极审理。

  “这将会大大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对证券市场也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有关人士对《财经时报》表示,发行债券对解救当前低迷市场的作用“只是信号大于实质”。

  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姗姗来迟不同,短期企业债券的发行可谓紧锣密鼓。据悉,其发行办法、承销团组成、做市制度等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将与发行主体的推介同步进行。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将就此与四家银行交换意见,尽快完成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制订。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短期非金融企业债券的积极推进,这似乎意味着人民银行将加快对直接融资市场的开拓。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贺强对《财经时报》说:“这是央行要把银行资金引到资本市场中来,有利于银行的主营业务从货币市场转向资本市场。”“在西方,货币市场业务是属于夕阳产业。”他补充说。

  市场人士认为,本次酝酿的短期企业债券也可能是人民银行推出一揽子扩大企业融资方案的开始。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穆怀朋此前的明确表态似乎证实了这一点。

  他称,央行正在考虑研究发行一般性金融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并促进企业债券到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以及推动企业债券直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此外也正在准备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中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是,当前的国内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直接融资仅占17%左右;与前几年相比,直接融资的比例还在不断下降。更为严重的是,直接融资的企业债券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都常常低于500亿元,企业债券的发行余额在全部债券余额中的比重也一直徘徊在3%左右。

  《财经时报》了解到,央行强调,作为一种新品种的推出,发行短期金融债券是为了解决企业短期资金融通渠道的问题,丰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品种,促进商业银行短期资产管理的多元化。

  一位商业银行的人士称,短期企业债券还有利于解决银行市场的短期资金流动性过大,银行资金存贷错配,并使得银行从信贷业务转向投资业务。

  绕过发改委

  “早在10年以前,我们就认识到了发展债券市场的重要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债券研究人士称,“但是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十年前面临的问题几乎没有多大改变”。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企业债券市场获得很大的发展,1992年债券发行的规模达到684亿元。但当时由于发行不规范,出现了部分到期债券不能兑付,加之少量企业乱集资混淆其中,引发出一些社会问题。为此,国家出台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紧锁了发行债券的闸门。

  “进入2000年后,债券市场发行逐渐有所好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赵全厚介绍说。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企业债券定义不清、表述模糊,修订多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千呼万唤也不见踪影。

  目前企业债券是多头监管,国务院、发改委、央行、证监会和交易所都参与其中。其中,“主要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但就时限而言,发行的企业债券也一般都在1年期以上,现行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企业债券的表述是在一定期限内的有价证券,并没有明确具体时间。

  据悉,人民银行明确要求,本次短期企业债券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在银行间市场上进行。一位商业银行人士称:“短期企业债券的发行和发改委没有关系,属于货币市场操作的范围,由央行负责监管。”

  “这意味着央行力图绕开发改委扩大企业的直接融资,拓宽金融市场的纬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赵全厚分析表示,只有增加投资品种,才能做大金融蛋糕;只有做大金融蛋糕,才能繁荣金融市场,也才能解决中国金融市场的诸多问题。

  “这是央行一直对短期企业债券保持低调的原因所在。”一位参加了央行关于短期企业债券研讨会议的人士称。央行金融市场司的官员也婉言谢绝了《财经时报》的采访要求。

  但金融业界似乎对短期企业债券前景十分看好,认为它的推出,将成为商业银行获取利润、开拓及维护优质客户资源、带动其他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工具,成为全行业务联动新的切入点。

  市场化管理

  据了解,即将推出的短期企业债券,央行将尽量降低其发行及管理的行政干预。

  这与去年推出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相一致。这一文件旨在改变中国投资体制中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种种弊端,要求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据来自此前一次内部会议的消息称,短期企业债券的运作中,不论是企业发行资格认定、发行方式的选择、利率的确定、评级机构的指定等全部由市场、承销商、投资人商定后向央行提交申请。

  但央行将对短期企业债券的发行和交易行使监管之职,并要求债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以内、发行体必须有承销团认可的评级,投资人必须是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企业债券也必须报央行备案。

  有关专家指出,短期企业融资券的利率水平将会在企业借贷利率和国债利率之间,是否会影响基准利率收益曲线,取决于短期企业债券未来发展的市场容量。

  此外,发行短期企业债券的企业需要进行信用评级,但来自银行方面意愿是更倾向于采用银行内部评级。由于在信用评级和担保机制上不采用强制手段,各种风险将全部由投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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