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基金违规:巨田基金贪心不足超额申购新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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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0:08 中国经济时报 | |||||||||
事件:2004年6月,巨田基础行业基金在新股配售时超额申购了“新八股”中的5只股票。超额倍数分别达1.9倍、3.6倍、2.4倍、2.3倍和1.4倍。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巨田基金在道歉时称超额申购行为由于“技术参数设计不当,对相关规则掌握不准所致”。 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单只基金申购新股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的股票发售总量,基金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按现有的市值配售办法,每一证券账户的申购上限只能为发行股本的千分之一。与小股民相比,基金在申购上限上已经享有了特权。 针对巨田基金异常申购新股事件,证监会发出了《关于严格执行基金参与新股发行申购等有关投资规定的紧急通知》,同时要求各基金公司全面自查。发现违规的,要对内部控制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检讨,提出改进措施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点评:基金违规超额申购新股表面上看对基金持有人有利,实际上是对持有人不负责任、不诚信的表现。因为,持有人把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是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取收益。而且,一旦因违规而导致风险,受损失的还是基金持有人。 基金的超额认购导致新股中签率降低,这实际上剥夺了其他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合规中签机会。因此,巨田的道歉显然不能为外界所接受。个别基金公司之所以喊冤,是由于这种行为普遍存在却一直监管不严,成了行业里公开的秘密。有基金经理说,“看着别人违规赚钱,自己不违规就吃亏了”。如果预期违规成本远小于违规可获得的利润,基金想不违规都难。对此,监管部门难辞其咎。(本报记者张东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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