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银富基金合同生效及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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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13: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7号文批准,并自2004年11月1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4年12月14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7,843户;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937,674,348.4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1,937,674,348.49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06,853.23元人民币,其中301,569.41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余部分利息作为其他基金资产归基金所有。实收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4年12月2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根据《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4年12月2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申购、赎回申请作为下一开放日有效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开放时间和开放次数,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在调整前公告。 三、日常申购、赎回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在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3、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各项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本基金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均为零。 五、本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交通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六、基金信息披露 从2004年12月23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止该工作日(含节假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位去尾)和以最近七日收益所折算的年化收益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网站及其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查询(具体查询方式依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2、投资人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5104688、800-820-0860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 w w. g a l a x y a s s e t. c o m查询其认购、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地址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业务单据。 4、本公告仅对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4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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