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局将加强基金监管力度 监管方式将做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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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 08:22 证券时报 | |||||||||
基金监管方式将作重大调整,大部分监督检查职责将下放派驻机构——证监局将加强基金一线监管力度,基金自有资金投资范围将扩大;员工持股问题已提上研究日程 本报讯 据有关人士透露,明年的基金监管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基金公司大部分监督检查职责将正式下放到派驻机构。另外,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基金自有资金投资范围一事即将有明确说法,投资更多品种获得支持与肯定。
为了加强对基金公司的监管,从明年开始,基金公司大部分监督检查职责将正式下放到派驻机构,证监局将承担起日常监管工作。为此,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召开相关会议,相关文件则可能在明年初下发。根据布署,在未来三年内,由证监局执行的基金公司全面检查将覆盖所有基金公司。证监局将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工作还包括:对基金公司拟任大股东情况进行调查、对基金公司董事变迁出具意见、对高管人员日常行为监管等等。另外,基金信息披露与销售行为监管也将由证监局承担相当部分工作。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线监管的加强将促进基金业进一步规范发展。 按照现有规定,基金公司自有资金用于存款和购买国债,以及在发起设立封闭式基金时按规定购买一定比例的封闭式基金,却对购买自己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等没有作出相应规定。有关人士就此指出,在原则上,基金公司自有资金应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范围,相关管理办法已形成初步文件,在征求意见后有望争取近快推出。据了解,相关管理办法将对购买时机、数量及赎回等作出相应限制,以防止内幕交易。 备受业内关注而又较为敏感的员工持股又将有新进展。有关人士表示,基金公司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将在2005年获得大发展,特别是,有关部门将对基金公司员工持股展开研究。但是,具体时间表还是一个未知数。这位人士还提醒,“基金公司高管人员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这一规定将严格执行。因此,还没有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基金公司高管人员必须参加即将进行的考试,否则将不能再担任基金公司高管。相应的,基金公司督察员、基金经理等投资人员等管理办法也将在明年出台。 在2004年,新基金公司设立的数量明显锐减,有关人士表示,出现这一现象是有特殊原因的,明年将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据统计,今年只有4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这一数字大大低于往年。有关人士指出,这并不意味着放慢批准筹建新基金公司,而是基金公司设立新办法尚未出台,从而使审批工作不得不放缓。着眼于2005年,根据新办法,基金公司筹建审批环节将取消,这将有利于加快新基金公司的成立与进入正常运作阶段。(记者 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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