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荷银:指标股表现谨慎 千三具一定支撑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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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 09:05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 |||||||||
行情回顾: 股指今日未能延续昨日的上涨行情,沪深两市均单边大幅下挫,沪综指一举击穿了10日和5日均线,下跌21.09点,收于1317.71点,深成指跌23.77点,收于3195.87点。两市共成交108亿,远少于昨日的139亿。从盘面山看,多数个股下跌,今日上涨的股票两市加起来还不足一成。蓝筹股今日再次成为市场的亮点,南方航空(资讯 行情 论坛)、中集集团(资
宏观经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启动,年内不再安排首发公司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就出台IPO询价制度作出安排。 《通知》强调,询价制度推出后,今后对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包括目前通过发审会审核、等待发行的公司,都要求采用询价方式发行。询价对象是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不实行终身制,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近期公布询价对象名单,并将对询价人员进行培训。 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第一阶段——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第二阶段——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保荐机构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通知》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 《备忘录》详细规定了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如询价对象应包括三类以上的机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和QFII应占询价对象总数50%以上;询价对象的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20%。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询价区间),询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区间下限的20%。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征询意见期间,证监会对相关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后,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和完善: 如适当扩大了询价对象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及保险机构投资者纳入询价对象范围。 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规范。将现行的招股说明书分解为不含发行价格信息的招股意向书和发行价格公告两部分。要求先刊登不含价格和募集资金信息的招股意向书,再向机构投资者进行推介,最终通过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 明确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向不少于20家(发行数量4亿股以上的,不少于5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该负责人强调,由于计算口径的不一致,不能将询价后的市盈率与此前的市盈率进行简单比较。按照《通知》规定市盈率的计算口径,每股收益应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比如,若发行新股占总股本的25%,按照新口径计算的20倍市盈率相当于按旧口径计算的15倍市盈率;如果占总股本的比例更高,则比15倍市盈率还低。(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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