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举措促基金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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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9:4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受到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本届论坛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就充分显示了这一点。特别是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代表证监会发表重要讲话,透露出今后发展基金业的若干举措: 一是继续抓紧落实《若干意见》,优化资本市场结构。
二是要完善监管法规,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基金业规范发展。以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金行业的法规体系,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行业不断提高公信力,加强基金销售行为的监管,重点防范各类误导投资人、不正当竞争及虚假承诺、不公平对待投资人等行为。 三是进一步提高基金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比重,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积极支持基金为各类养老金提供专业化投资管理服务,促进养老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四是维护基金市场有序竞争,提高行业竞争力,加强风险防范。要严格准入管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合规经营的教育,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五是加强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合作。稳妥处理外资机构在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增持问题,引进管理经验和适合我国市场情况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发挥外方股东在完善公司治理,严格风险控制,以及规范投资运作等方面的作用。 六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做大做强基金业创造条件。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基金业发展的公司组织形式及结构,探索有效的从业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扩展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扩大基金业发展空间,使基金行业能为多渠道资金提供管理。积极探讨基金专业委托理财的文化和长期投资的成熟理念,培养投资者对基金的认同感,引导广大居民参与基金市场,促进储蓄资金向证券投资资金的转变。(深圳商报 记者梁惠元 李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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