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LOF上市交易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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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1:5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周洪涛 发自上海 记者从博时基金公司了解到,博时目前正在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与多家券商接触,目的是为正在发行的首批上市交易型基金(LOF)之一———博时主题行业基金物色主交易商。据了解,已有多家券商表示了参与的意愿,目前有关双方正就权利、义务等有关细节问题作进一步的洽谈。
日前,深交所发布实施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主交易商业务指引。随着第一只LOF上市进入倒计时,该指引基本为LOF铺平了上市交易的通道。 《指引》指出,深圳交易所LOF基金实行主交易商制度。交易商应当持有一定场内托管份额,并且履行上市开放式基金持续报价的义务。持续报价是指主交易商根据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服务协议》,在约定的情况下以约定范围内的价格申报买入基金份额。 博时基金公司副总裁李全表示,主交易商制度的推出无疑是深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在持续交易方面的一项创新,也是今年国内证券市场的重大创新之一,它有利于促进上市开放式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家券商的研究员认为,由于LOF基金既可以在交易所内交易,通过跨系统转托管,又可以在场外按净值赎回,LOF基金主交易商的推出有利于减少市场大幅度波动的风险,也可以起到活跃市场的作用,提高LOF基金在交易所场内的流动性。他认为,主交易商制度的推出丰富了券商和基金公司的合作内容,是互利、双赢的选择。 李全还表示,作为基金吸引券商的首先是彼此之间信任和对投资理念的认同,在此基础上形成战略合作,博时不会用短期的赎回费和申购费的优惠去吸引券商,而是会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认真负责地选择主交易商,最大限度地保证主交易商履行职责,保证博时主题行业基金(LOF)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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