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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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08:40 证券时报 |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8月22日,已于2003年12月17日、2004年2月12日、2004年6月24日分别进行了三次分红,累计分红每10份基金单位0.90元。截止2004年12月6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97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现将本基金第四次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为: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4年12月10日 2、红利分配日:2004年12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4年12月1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单位份数。 4、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4年12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4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入各代销机构账户。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4年12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4年12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4年12月1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4858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交通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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