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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基金连续7年免征印花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5:04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为支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这也是国家自1998年起,连续7年对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免征印花税,

  为支持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育和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比如,
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又决定对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免收印花税。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利好政策为培育机构投资者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投资基金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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