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立法专家王连洲称基金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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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3:54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姜业庆 针对基金业界竞争加剧,一些新成立的基金公司面临生存压力的现状,基金立法专家王连洲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基金业发展仍有很大的空间。 王连洲指出,基金业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迅速。截至2004年9月30日,共有152只
与此同时,各种基金选择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十分狭窄,基金投资的渠道受到限制,专业理财潜力难以得到充分挖掘和展示。目前,基金的投资对象除了债券市场、有限的货币市场,主要就是13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目前股票市场走势疲软,包括基金在内的投资者很少不受到制度缺失的损害。比如,封闭式基金的折价问题,总体上大盘基金的折价率远远超过小盘基金的折价率。 王连洲提醒说,对基金当前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否则就会影响到基金市场发展前景。毕竟,基金业还有一个大的发展空间。因为我国经济处于新的增长周期,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得到提升和改善,资本市场的空间一定会发展壮大,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基金业仍将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监管机构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思路不会改变。此外,巨额的银行储蓄中必然会有一部分资金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基金的“专业运作、组合投资”模式虽然也有风险存在,但较个人投资者仍然有着较大优势,且有法律的保驾护航,仍是投资者的一个重要选择。与此同时,发行制度有望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还有,即使是对比国外基金业的发展状况,中国基金业也应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王连洲强调,基金业要健康发展,还需要内外市场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从行业内部来说,首先应再次强调一定要把投资者的权益放在首位,基金核心的目标就是为投资者赢得回报。投资基金本来就是一个特殊的金融信托产品,其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取决于基金投资人对基金管理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信任。基金管理人不只是“拿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而是一种神圣的信任委托。正因为如此,基金受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是作为投资的一个载体而存在。基金管理人要不断地改进基金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来保障“拿别人的钱把别人的事办好”。从行业外部环境来说,主要是体现在基金行业的外部监管和投资环境的优化和改善等方面。基金监管要制度化、规范化,监管的最终目的是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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