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基金经理不能秘而不宣 诚信是立身之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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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0:31 证券时报 | |||||||||
□孔立敏 一家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有一次告诉笔者,他已经不管理这只基金了,可在季报和年报中还得继续作为这只基金的基金经理对投资者发表基金经理报告,并要向投资者为业绩不佳表示道歉。
今年以来,随着股市的潮起潮落,基金公司也随着股海航标的调整更替着旗下的舵手们。频繁更换基金经理,在业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但是,有些基金公司对人员的调整,要么秘而不宣,要么半年之后才公开披露。 根据今年7月1日实施的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发生变动时,基金公司应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因此,更换基金经理在信息披露上玩“拖延战术”,肯定违反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部分基金公司不愿意及时披露基金经理更换的消息,主要是怕影响投资者对基金的持有信心。特别是一些明星基金经理的更换,对投资者的影响更大。因此,基金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玩“拖延战术”就成了一种应对的手段。至于为何会延迟6个月,这与“静默期”的规定有较大关系:基金经理跳槽到其它基金公司后,前6个月不能在媒体上“发言”。这样,投资者自然就无法及时获知基金经理更换的消息了。 更换一个基金经理,对于一家基金公司乃至整个基金行业也许是个小事情,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基金经理的能力和经历,或许就是其购买基金的主要原因。对于打“明星基金经理”牌的基金来说更是如此。从这个角度看,更换基金经理就不再是小事一桩了。目前,基金公司无疑是投资者最信任的机构力量之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基金公司必须及时进行诸如季报、年报、基金净值等严格的信息披露。 众所周知,基金本质上就是“代客理财”。基金公司要长期发展,诚信才是立身之本。如果任由基金公司在基金经理更换的信息披露方面玩“拖延战术”,那么,基金业赖以生存的诚信就将受到严峻挑战,这无疑会给基金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年关将至,基金行业人员大流动的档期又将来临,这一方面由于基金公司对基金经理颇为严格的考核制度,会使一些业绩相对较弱的基金经理“走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部分业绩良好的“明星”基金经理可能会跳槽到更合适的岗位上。在这个时候,投资者更需要知道基金经理更换的信息,因此,基金公司应该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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