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荷银:蓝筹疲弱 股指将围绕5日均线震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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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09:43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 |||||||||
行情回顾: 2004年11月18日(周四)股指早盘缩量窄福震荡整理,下午在航空股的拉动下,大盘走出一小波反弹,沪深两市均以光头光脚的小阳线报收,并重新站在了5日均线以上。沪综指涨11.69点,收于1367.82点,深成指涨47.53点,收于3284.36点。两市成交继续低迷,共成交126亿。从盘面上看,涨幅居前的多为一些超跌低价股,航空、造纸等板块表现出色,浪潮
宏观经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日前在出席由新华社上海分社主办的吴兴论坛时指出,明年政府的经济政策将面临五大挑战,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是力求避免经济出现"大落"局面。 陈东琪认为将面临的五大挑战是:第一,预计明年GDP增速将放缓0.6至0.7个百分点,依据经验,将会相应减少60至70万个就业机会,就业压力的增加将会要求政府加快发展那些就业弹性大的行业。第二,农民收入难以维持今年10%左右的增幅。第三,物价变化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将使物价出现进一步上涨的可能。第四,明年进入中国入世后过渡期,处理和协调好国内经济发展与国际贸易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成为重要课题。第五,打破行业垄断与地方行政干预,进一步扫清体制障碍。 陈东琪预测明年政府将加大几方面的调控。一是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特别是在房地产与汽车两大消费热点平抑甚至压缩的情况下,如何刺激大众消费将成为明年非常重要的调控点。二是从产业政策上推动就业弹性较大的行业发展。三是加强改革力度,打破垄断,取消非关税保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就落实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的相关事项下发通知。通知指出,结算参与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结算公司申报自营证券账户,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证券公司申报的以他人名义开立做自营业务的账户,按照相关规定,该类证券账户只能卖出不能买入,账户内证券为零时,由结算公司注销。 据悉,中国证监会于8月底发布了《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自10月1日起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报送席位指定情况和自营业务使用的账户。 通知明确,在满足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同时开办证券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的结算参与机构,可向结算公司申请增设资金结算账户;仅开办证券经纪业务的结算参与机构,其现有的资金结算账户即为客户资金结算账户,无需申请增设新的资金结算账户。 通知规定,结算参与机构向结算公司申请增设资金结算账户、进行结算资金分户管理前,自行做好账户清分与席位清分工作。在办理结算资金分户管理手续前,结算参与机构应与结算公司重新签订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并明确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照通知,结算参与机构按客户交易席位对应至客户资金结算账户下结算、自营交易席位对应至自营资金结算账户下结算的原则,向结算公司申办席位结算路径变更手续。 通知强调,结算参与机构应申报结算备付金分户前的所有未到期回购属自营业务。结算参与机构如申报将客户回购安排在客户席位上结算时,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通知指出,同时拥有客户、自营资金结算账户的结算参与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在结算公司预留指定或托管收款账户:客户资金结算账户只能预留其已经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作为指定或托管收款账户;自营资金结算账户只能预留其已经报备的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作为指定或托管收款账户。仅有客户资金结算账户的结算参与机构,应在结算公司预留其已经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作为指定或托管收款账户,分别用于接收其从客户资金结算账户划出的客户资金和其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自有资金。 通知要求,同时拥有客户、自营资金结算账户的结算参与机构在其客户、自营资金结算账户之间划转资金,以及仅有客户资金结算账户的结算参与机构申请将其客户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划入其预留的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时,均应在划款申请中注明划款用途。(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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